近来发现有人冒充我司名义,利用QQ招揽、欺骗客户。对此,我司特声明:1、我司咨询电话为:028-85233223、85231987,除此再无其它电话,我司无业务咨询QQ(其它联络方式,请打上面的电话后再确认)。2、我司未与任何调查机构形成所谓的调查联盟,我司未设立任何分支机构,办公地点只有本网站公布的一个地点,仅此一家,别无分店。3、对冒充我司名义的骗子和败坏行业的蛀虫,我司将不惜一切手段进行斗争!
推荐新闻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〉
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
离婚过错赔偿原则中举证难  
律师解说女性离婚的六大误区  
贪官外逃手段翻新 境外追贪须研究
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的几种外
关于提高大学生“法商”的思考 
热点新闻
站点推荐

●我们能为你做什么
●谈如何选择“侦探公司” 
●怎样核实侦探公司有没有注册
●从一个细节谈侦探行业的诚信问
●谈如何判断侦探侦探公司的实力
●谈侦探公司的宣传问题

首页>天下探真>法律法规>常用法律>正文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

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
 
    (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)
  目 录

  第一章 总 则
  第二章 法定继承
 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
 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
  第五章 附 则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一章 总 则

    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规定,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,制定本法。

   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。

   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,包括:
    (一)公民的收入;
    (二)公民的房屋、储蓄和生活用品;
    (三)公民的林木、牲畜和家禽;
    (四)公民的文物、图书资料;
    (五)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;
    (六)公民的著作权、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;
    (七)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。
   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,依照本法规定继承。个人承包,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,按照承包合同办理。
   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
   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、受遗赠权,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。
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、受遗赠权,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,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。
   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丧失继承权:
    (一)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;
    (二)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;
    (三)遗弃被继承的,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;
    (四)伪造、篡改或者销毁遗嘱,情节严重的。
   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,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。但是,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,不得再提起诉讼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二章 法定继承

   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。
   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    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
    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    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    本法所说的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    本法所说的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
本新闻共4页,当前在第1页  1  2  3  4  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