雇用私家侦探偷拍照片成“呈堂证据”
“合居”不等于“同居”法院称不证明有奸情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摘编:成都探真天下私家侦探公司 李自庆 李克诚 妻子雇用私家侦探,发现丈夫与一单身已婚女士合居。丈夫提起离婚诉讼后,妻子反戈一击,要求丈夫承担婚姻不忠的过错责任,赔偿精神损失费。原以为证据确凿,岂料法院没能采信妻子的证据。妻子万般不解:和已婚女人合居一屋居然不算婚外情?这起因丈夫与异性合居而引发的过错索赔案,在全国尚属首例。
断定丈夫有外遇
37岁的王岚和大她2岁的江扬是一对分居夫妻,一个在浙江、一个在南京,两人有一个正上初中的儿子。3年前,他们在南京买了自己的房子。夫妻俩期待着不远的日子能过团聚生活。在10多年的夫妻生活中,两人聚少离多,可两人的个性都很强,为鸡毛蒜皮事也有争争吵吵,但吵过也就算了,感情并未有太大的波澜。
2003年4月的一天,王岚突然收到江扬的来信,信中江扬提出要和她分手,为此两人开始争吵不休。凭着一颗女人的心,王岚断定丈夫在外面有了外遇,之后她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,发现了一些问题。同年8月,王岚将丈夫告上了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,要求与其离婚并依法分割财产,儿子判归自己抚养。为了使自己不在财产分割上吃亏,王岚在诉讼过程中安排自己的父母住进了在南京的新家。
案件审理过程中,王岚坚持认为江扬存在第三者,系有过错一方,要求多分割财产。而江扬坚决不承认有第三者,反而认为王岚没能珍惜这份感情。江扬还坚持认为房子是自己买下的,王岚无权要求分割。就在官司打得如火如荼时,9月中旬的一个夜晚,王岚及家人与江扬发生了激烈的冲突,双方均动了粗。江扬愤然离家而去。2003年11月中旬,王岚出人意料地来到法院提出撤诉请求,理由是经过认真考虑,认为离婚对孩子的伤害太大。江扬被弄糊涂了,坚决不同意再在一起。王岚撤诉后,江扬依然没有回家住。
侦探拍下与异性合居
王岚撤诉真的是为了和好吗?事实并非如此,原来,王岚咽不下这口气,决定以退求进,找出江扬的出轨证据。 2004年4月,王岚找到一家私人侦探公司,要求调查丈夫的婚外情证据。一段时间后,私家侦探向王岚提供了拍摄的照片、录像证据,这些证据展示了江扬和另一个已婚单身女士合居在一个单元房内,两人关系较为亲近。
为了抓到两人在床上苟且的关键证据,王岚采纳了私家侦探的建议:选择恰当时间报警,理由是江扬、罗娟居住的屋子内有人卖淫嫖娼。2004年6月的一个晚上,王岚和几名私家侦探目睹江扬、罗娟进了屋子,灯光熄灭后,王岚迅速拨通了“110”报警电话。随后民警赶到了现场,开门的正是江扬,警察查看了身份证后问还有没有人住在该屋内?这时江扬敲开了罗娟的房门。查看了罗娟的身份证后,警察问两人是什么关系?两人口出一词地说是朋友关系,江扬住东间,罗娟住西间。民警当场批评了王岚报假案的错误行为。虽然没抓住什么把柄,但王岚认为证据已确凿。
偷拍照片成“呈堂证据”
2004年9月,江扬抢先一步将王岚告上了鼓楼区人民法院,提出与王岚离婚并依法分割财产,请求儿子判归自己抚养。诉状中江扬列出了王岚的一大堆缺点,称导致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在王岚。王岚毫不示弱,她在答辩状中提出:同意离婚,但鉴于原告对婚姻不忠存在过错,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,财产应当多判给受害方的被告,儿子由被告抚养,原告支付抚养费。
10月11日下午,法院正式开庭对案件展开审理。法庭辩论中,王岚认为江扬长期与已婚单身女性合居一屋,形成事实上的非法同居行为,系婚姻不忠的过错方。为证明自己的主张,王岚向法庭出示了证据。面对王岚提交的证据,江扬辩称:“这些能说明什么?我和画面中的女人只是好朋友关系,因为被告父母抢占了住房住,原告只好住在朋友罗娟家。我和异性朋友合居违背哪一条法律了?我们各居一个房间,双方是清白的……”围绕婚外情行为,双方唇枪舌剑,互不相让。
|